關于防范以“家庭教育指導師”名義開展違規校外培訓的提示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能力建設司 全國婦聯家庭和兒童工作部
近期,發現有一些機構打著高薪旗號,招用“家庭教育指導師”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活動,嚴重擾亂培訓市場秩序,誤導社會公眾,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為此,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全國婦聯家庭和兒童工作部聯合提示:
一、家庭教育指導是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務,重在宣傳正確的家庭教育知識、幫助家長掌握科學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二、“家庭教育指導師”尚未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相關主管部門未頒發或授權頒發“家庭教育指導師”證書。
三、“家庭教育指導師”不符合《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資質要求,不能招用為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教學、教研人員。
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對象是成年人,以“家庭教育指導”等名義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各類培訓活動,屬于違規行為。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能力建設司
全國婦聯家庭和兒童工作部
2022年9月28日
免責聲明
以上內容來自網絡,本站轉載本文的目的在于宣傳和傳遞更多信息,以上內容并不代表本站觀點,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涉及到相關政策請以原文內容為準,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第一時間刪除內容。
來源鏈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209/t20220929_665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