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啟動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綜合改革與精品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教思政廳函〔2022〕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推動各地各高校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快構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努力培養堪當民族復興重任的時代新人,經研究,教育部決定啟動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綜合改革與精品建設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綜合改革與精品建設項目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高校網絡教育名師、高校原創文化精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庫5個類別。
二、申報方式
有申報意愿的高校根據項目申報說明(見附件1),結合工作實際,向所在地省級教育工作部門提出申報,并登錄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網(www.sizhengwang.cn)“高校思政工作申報系統”,按照系統提示和相關要求填報申報信息并上傳相關支撐材料。
各省級教育工作部門應登錄本系統,為有申報意愿的高校開通賬號權限,在本地區有關高校完成網上填報后,根據各類別相關要求予以審核把關和遴選推薦。其中,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按照不超過本地區高校數量15%的比例遴選推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高校網絡教育名師、高校原創文化精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文庫按照不超過本地區高校數量5%的比例遴選推薦(按本比例計算,不足1項的,按1項推薦),并在保證推薦質量的基礎上,統籌兼顧不同類型高校。申報系統操作指南詳見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嚴格審核把關。各地各高校要按照“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程序、嚴守標準,切實履行好審核職責,確保申報人和申報內容真實可靠。
(二)加強省級統籌。要根據工作實際和項目具體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堅持統籌協調,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規范推薦流程,確保申報推薦工作公平公正。
(三)有序推進部署。要精心組織動員高校參與,確保申報工作合理有序、穩步推進。
(四)提高推薦質量。要從工作基礎、能力水平、條件保障等角度,擇優確定推薦名單。在保證質量的基礎上,要統籌兼顧不同類型高校。
四、申報時間
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15日
五、聯系人及電話
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網(含技術保障)
010-58582259,58556152,58556655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010-66096328,66096915
附件: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綜合改革與精品建設項目申報說明
教育部辦公廳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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