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語委關于公布第三批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名單的通知
國語函〔202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語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語委,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發揮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以下簡稱推廣基地)支撐作用,根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印發〈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語〔2022〕3號),按照教育部評審競賽管理要求,經各省級教育(語言文字工作)部門遴選推薦、專家評審、實地考察、綜合評議、網上公示等程序,教育部、國家語委認定中國人民大學等65家單位為第三批推廣基地(名單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第三批推廣基地建設周期為2024年至2028年。各推廣基地要根據《國家語言文字推廣基地管理辦法》要求,圍繞服務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聚焦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傳承發展中華優秀語言文化,立足自身優勢創新實踐,為國家和區域語言文字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專業服務。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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